历史丰碑 红色记忆

2021-05-22 09:12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作者:

  

  李法庄

  红军游击队队长

  李法庄(1907——1996),平山县霍宾台村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县中心支部组织委员、县委书记、县游击队长。在县委领导下,吸取大革命失败的教训,首先从建立革命武装入手,1935年初,平山县委发动党员献款买枪。党员们积极响应,通过捐款、卖树筹款的方式,平山县委筹集到长短枪20多支,又添置了一些大刀、红缨枪等武器。1935年5月,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决定李法庄除继续担任县委领导,负责组建红军游击队、担任队长。会议决定正式组建红军游击队——“红军先遣队第一〇八支队”。1937年10月李法庄率部带头参加平山团,从此南征北战,屡建战功。后任冀中军区特务团宣教股长,晋察冀军区第二干部招待所所长、边区荣军管理处副处长兼荣校校长、华北荣军训练队队长、华北人民政府民政部第三处副处长。建国后,任国家内务部优抚局副局长、国务院参事等职。

  陶希晋

  白色恐怖时期的市委书记

  陶希晋(1908——1992),江苏溧阳人,中国著名法学家。1926年,毕业于江苏省立常州中学,考入中央大学法学院深造。1932年,与夫人朱琏到石家庄正太铁路局从事革命工作,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与组织领导正太铁路职工运动和石家庄抗日救亡运动。1936年3月,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部长,同年10月,创办中共石家庄市委第一份刊物《北风》,宣传革命思想。1937年任中共石家庄市委书记。“七七事变”后,日本侵略军进攻石家庄,根据中共平汉线省委指示,带领市委成员和正太铁路部分党员100余人西上太行山,在山西阳泉成立正太铁路游击队,开展游击战争。他为革命和建设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抗战胜利后,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秘书长、华北人民政府秘书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副秘书长、中共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成员等职务,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2021年5月21日《石家庄日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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