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龄皋(1867—1954),字锡九,号葛城居士,安新县安州镇西北村人。他经历了晚清、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历史时期,不仅担任过多种官职,还是一位著名的书法家。
潘龄皋幼年家境清贫,全家靠祖父教书与母亲纺织为生。幼时天资聪颖,入塾后勤于攻读,常夜点香火照明以自学。清光绪七年(1881年),考中秀才。后外出受聘做塾师,白天教书,夜晚自学深造,兼习书法。他通经史,旁及诸子百家;喜读唐诗宋词、明清古文,尤擅书法。光绪二十年(1894年),赴京应乡试,考中举人,翌年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人称潘翰林。在翰林院三年后,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赴甘肃,任隆德县知县。在任期间,他多施惠政。民感其行,甚为爱之,曾有扒靴留帽立生祠之说。此后,他又出任张掖、皋兰知县,秦州、肃州知州,不久又被任命为兰州知府,但未到任即被选拔为甘肃省巡警道。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卸任还乡。
中华民国建立后,潘龄皋曾暂代任甘肃省提学使、布政使。1914年6月出任边关道(安肃道)道尹兼嘉峪关监督,1919年3月辞职。1921年6月,大总统徐世昌委任他为查勘甘、新禁烟大员,1921年10月任甘肃省省长。因军阀倾轧,派系纷争,迫于形势压力,于第二年7月辞职,回家乡安州赋闲。居乡期间,潘龄皋闲静少言,深居简出,苦攻书法。
“七七”事变后,潘龄皋曾任安新县县长。1938年日军进驻安州后,多次请潘出任县维持会会长,他拒受伪职,遂于1938年1月逃离家乡,定居北平。随之,日军多次诱逼潘龄皋出任河北省伪省长,他均以种种借口坚辞不受,日酋恼羞成怒,遂命宪兵将其逮捕。被捕时潘龄皋穿戴好寿衣寿帽,以示不再生还的决心。入狱后10多天后,经友人取保释放。他宁肯以鬻字收入维持生计,也不俯首于日军换取荣华富贵,保持住了民族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潘龄皋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参议;1951年7月,被聘为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他还是北京市人民代表会议第一、二、三、四届代表、北京市第二届政协委员。晚年的潘龄皋生活安定,心情舒畅。周恩来和吕正操曾亲自到他家访问,并为他调换住宅。1954年6月19日,潘龄皋病逝于北京,享年87岁。
潘龄皋的书法艺术自成一家,名重平津和冀中一带,与谭延闿齐名,时有“南谭北潘”之论。他曾为京津许多商号店铺书写匾额;北京颐和园、北海团城也有他书写的碑文和楹联。民国时期,北京、天津为他出版过14种字帖,其中尤以《胡大川幻想诗》《南濠诗话》《又一村诗话》《潘龄皋太史墨宝》最为著名。(彭秀良 马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