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锦诗:世界文化遗产实行省管
针对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建议,建立世界文化遗产省管体制,以提升我国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水平。
我国自1986年开始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遗产项目,截至目前,先后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 界遗产已达33处。受行政区划和传统管理体制影响,除国家和省管外,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多数是“在哪儿,哪儿管”,由设在县级人民政府下的相关机构直接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樊锦诗说,这一级地方政府管理世界文化遗产,往往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他们对世界文化遗产的认识不够,投入不足,保护管理能力有限;另一方面普遍存在靠世界文化遗产发展地方经济的心态,申遗成功后,不是想办法如何实施科学有效的保护管理,而是考虑如何用旅游开发收入来弥补地方财力不足。具体表现是一些地方的世界文化遗产过度开发利用,在保护区内乱拆、乱建,甚至采取“杀鸡取蛋”办法,致使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受损。
樊锦诗认为,相对于县级管理而言,世界文化遗产实行省级管理后,有利于集中和吸引各方面人才,有利于科学规划和依法保护,有利于协调地方利益和加大对遗产地的保护管理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