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省长栗战书:努力开创政府参事工作的新局面
(12月12日)
见证着共和国成长的点点滴滴,新中国政府参事工作走过60周年不平凡历程。在这样一个共和国再谱辉煌篇章的伟大时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政府参事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和加强政府参事工作的行政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参事工作的重视,必将开创政府参事工作的新局面。
一、彰显“三大特点”,《条例》是新时期政府参事工作的根本遵循
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政府参事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对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应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规定,应作必要的调整;对政府赋予参事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也应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条例》在全面总结政府参事工作60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二十条规定,充分体现了政府参事工作的特点和时代要求,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一是彰显了政府参事工作正在全面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条例》对政府参事的选聘范围、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参事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相关单位支持和保障参事工作的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以法规形式保障和扩大了参事对政府相关工作的监督权、知情权和建议权,为参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了法制保障,有利于参事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科学发展,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机制的完善,推动各级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是彰显了政府参事工作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不断推进,人类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机遇与挑战前所未有。这其中发展智库,服务国家战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就我国各级政府而言,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面对不断融入世界经济发展大格局的趋势,我们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这就需要我们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智库。尽管作为中国特色的政府“智库”,各级政府参事室已经肩负和履行这样的使命,但还远远不够。这个《条例》的公布,无疑打破了以往满足政府“兼听则明”,广泛倾听不同声音、采纳各种灼见的浅层次定位,赋予了参事室以更多、更宽广、更重要的工作职责,为政府参事工作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展现了光明前景。
三是彰显了政府参事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条例》对参事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科学界定,那就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是对建国以来参事制度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也规定参事享有的四项权利,即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向本级和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应邀参加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会议;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作待遇。这是我国以法律的形式,对参事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界定和要求,是我们今后做好参事工作、发挥参事的作用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二、突出“三个重点”,参事机构已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力量
我省自1957年7月成立参事室以来,省政府先后任命和聘任了一批有突出代表性、学有专长、有较强参政能力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为参事。近年来,参事们大力弘扬“胸怀天下、情系百姓,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追求真理、敢于直言,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政府参事工作精神,充分发挥“直通车”的优势,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突出参政咨询这个重点,努力服务龙江发展大局。近年来,参事们充分发挥“参谋部”和“智囊团”的作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向省政府呈报了很多有分量、有价值的《参事建议》,内容涉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大部分已被省政府采纳。其中,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建议、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等一批建议,已转化为我省“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决策参考意见,成为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是突出研究解决“瓶颈”制约这个重点,努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在为省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服务的同时,参事们十分关心基层地区的发展,关注地区之间的经济布局和协调发展,及时发现积极反映各地区在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努力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特别是通过走访和深入调查研究,先后向省政府呈报专题建议多篇,其中仅《关于及早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问题的建议》,内容涉及七大领域、36个具体问题,为省政府全面了解各地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提供了借鉴。
三是突出反映社情民意这个重点,努力关心民生民计。几年来,参事们不仅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出高招、献良策,还时刻关注民生,针对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省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在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帮助绥滨县解决了行路难问题、帮助绥棱县解决了饮水难问题、帮助饶河县解决了生态建设难题、帮助农村群众反映就医难问题、帮助省肿瘤医院改善医疗条件、促进省森林植物园保护立法以及将绥棱县作为扶贫帮困工作点、为绥滨县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等,受到了全省各界尤其是基层群众的称赞。
三、围绕“三项工作”,全力推进我省政府参事工作再上新台阶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府参事工作拓展了发展空间、提供了法制保障。为此,我们要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同参事、馆员和全国政府参事室主任座谈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切实按照《条例》要求,充实和壮大参事队伍。参事是政府参事工作的主体,人才是做好政府参事工作的关键。队伍建设是做好参事工作,发挥其“智囊”作用的重要基础。本着“德、才、望”兼备的原则,按照坚持统战性,强化咨询性,择优选聘一批道德品质好、社会威望高、参政咨询能力强的参事充实到我们政府的参事队伍中来,不断优化参事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努力做到选贤任能、风清气正,全面提高整体素质,真正把政府参事室建设成为高水平的政府决策咨询机构。
二是充分发挥参事作用,大力推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政事得失,由乎辅佐。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要求,引导参事以参事工作为主业,为本职,恪尽职守,坦诚建言,因人而异,各展所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特别是要站在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密切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关注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发展中的可持续问题、稳定中的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提供借鉴,在参政咨询中彰显参事的特殊价值。
三是努力创造更好条件,推动参事更好履行职责。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参事工作的认识,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参事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参事工作作为省政府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及时向参事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在研究和决定政府重大事项过程中,注意听取参事的意见和建议。适当地给参事出题目、交任务,安排好参事的调研工作,及时反馈参事建议的批办情况,把省政府领导同志对《参事建议》的批示列为督办事项,检查落实。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参事工作,积极拓宽参事参政知情渠道,邀请参事室领导或参事代表参加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切实解决好参事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参事室理顺机构、保证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加强硬件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责任编辑:吴睿娜)